【行業動態】全國及各省市裝配式建筑政策匯總
來源: 時間:2018-03-02 閱讀:0
[導讀]截至2018年1月我國已經有30多個省市地區就裝配式建筑的發展給出了相關的指導意見以及配套的措施,其中22個省份均已制定裝配式建筑規模階段性目標,并陸續出臺具體細化的地方性裝配式建筑政策扶持行業發展。
制造業轉型升級大背景下,中央層面持續出臺相關政策推進裝配式建筑,2016年9月14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大力發展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升級。
此后在《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建筑業持續健康發展的意見》等多個政策中明確提出“力爭用10年左右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30%”的具體目標。
2016年9月27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提出要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為重點推進地區,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其他城市為積極推進地區,其余城市為鼓勵推進地區,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鋼結構等裝配式建筑,正標志著裝配式建筑正式上升到國家戰略層面。
在頂層框架的要求指引下,去年年底以來,住建部和國務院政策協同推進加快:一方面,不斷完善裝配式建筑配套技術標準;另一方面,對落實裝配式建筑發展提出了具體要求。
截至2018年國家關于裝配式建筑的政策解讀
2016-2018年裝配式建筑重點支持政策匯總
2017年3月23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印發《“十三五”裝配式建筑行動方案》、《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管理辦法》、《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管理辦法》,《行動方案》明確提出:到2020年,全國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達到15%以上,其中重點推進地區達到20%以上,積極推進地區達到15%以上,鼓勵推進地區達到10%以上。
到2020年,培育50個以上裝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00個以上裝配式建筑產業基地,500個以上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設30個以上裝配式建筑科技創新基地,充分發揮示范引領和帶動作用。
2020年中國裝配式建筑發展目標
《方案》還鼓勵各地制定更高的發展目標,按照頂層設計的要求,全國劃分為“重點推進、積極推進、鼓勵推進”三類地區有重點地“自上而下”逐步推進:1)重點推進地區包括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2)積極推進地區包括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其他城市;3)鼓勵推進地區包括其余城市。三類地區在經濟發展程度和房屋價格上呈降次分布,新增房地產需求較多的地區往往推進力度更大。
根據前瞻產業研究院發布的《2018-2023年中國裝配式建筑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深度分析報告》匯總,截至2018年1月我國已經有30多個省市地區就裝配式建筑的發展給出了相關的指導意見以及配套的措施,其中22個省份均已制定裝配式建筑規模階段性目標,并陸續出臺具體細化的地方性裝配式建筑政策扶持行業發展。
截至2018年地方層面關于裝配式建筑的規劃目標(一)
截至2018年地方層面關于裝配式建筑的規劃目標(二)
(本欄目內容均整理轉載自各大媒體)